ST宏峰(000594)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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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09: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选举李晓明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聘任李晓明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利用公司收购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的三处房产(福星路12物资楼、金地工业区112栋楼、松岭路南园楼1栋(东)1-4层)设立“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
四、决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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