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华(000660)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09: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于2003年9月5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和起诉状各1份,案号为(200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01号。2004年3月12日,南华工商收到民事判决书(200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00401号。2004年6月17日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院民事裁定书(2004)穗中法执字第1039号、广州中院公告(2004)穗中法执字第1039号。
判决南华工商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17,982,356.71元及利息、复利及罚息(利息按每月千分之四点八七五,从2002年6月27日起计至2003年2月27日止,从2003年2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款之日止;应付未付的利息计算复利)。诉讼受理费100,010元,诉讼保全费94,475元,均由南华工商负担。 诉讼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有影响。查封南华工商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大干围南华西街第五工业区1号楼,并截留该房产的租金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