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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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08: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有关文件确定的关于2004年三峡水电站电能消纳原则,2004年6月22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国家电网公司作为输电方,将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0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2004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将消纳三峡水电站的年度发电量为81.6亿千瓦时,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原则执行。根据《三峡发电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按各自拥有的三峡机组台数分配销售收入。合同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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