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利油田中胜环保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7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4)济民二初字第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胜利油田中胜环保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关于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胜利油田中胜环保30%的股权及相关收益,淄博乙烯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胜利油田中胜环保21%的股权及相关收益现予冻结,未经许可,上述股权请勿买卖、抵押、转让、过户。胜利油田中胜环保将就该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出异议。二、公司于2004年6月17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2004)沪一中民三(商)
初字第208号传票。2003年10月15日原告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上海万浦精细设备经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上海万浦向中富证券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3年10月15日至2003年11月15日,同时,由公司出具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函,还款期满后,被告至今未归还所借款项,原告于2004年6月8日向上海市第一中院起诉。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公司公章保管人均不知晓此事。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德农农资超市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4日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2004年3月5日被告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山东德农农资超市有限公司借款2800万元,经原告催要,被告始终未偿还该借款,为此,德农农资诉至山东省济南市中院。山东省济南市中院于2004年5月24日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德农农资超市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7日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2003年7月22日被告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山东德农农资超市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德农超市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经原告催要,被告始终未偿还该借款,为此,德农农资诉至山东省济南市中院。山东省济南市中院于2004年6月7日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截止目前为止,除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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