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川(600852)控股子公司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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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 08: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四通)收到河南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许昌市城市信用社诉河南葛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葛天集团)4000万元借款纠纷案,判决如下:1、葛天集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1226.9万元;2、河南四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3、案件诉讼费和诉讼保全费共计59万元,由葛天集团和河南四通共同承担。上述河南四通对葛天集团的担保系该公司原负责人违规提供,公司认为该担保是非法和无效的。公司将督促河南
2004年6月8日,河南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有关民事判决书,就中国农业银行长葛市支行诉河南四通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如下:1、河南四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850万元和利息139.86万元。2、担保人河南葛天经济发展总公司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责任。3、案件诉讼费和诉讼保全费19.55万元,由河南四通和河南葛天经济发展总公司共同承担。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