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386,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6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6股。
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5元;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4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23日
除息、除权日:2004年6月2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6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30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已经2004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5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二、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1、以2003年末公司总股本38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575,250,409.83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50元,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6股。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0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0元。
三、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23日
2、除息、除权日:2004年6月2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6月2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3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转增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4年6月24日通过计算机网络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项 目 本 次 本次变动增减(+、-) 本 次
变动前 公积金转股 小计 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16,000,000 129,600,000 129,600,000 345,600,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16,000,000 129,600,000 129,600,000 345,600,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16,000,000 129,600,000 129,600,000 345,60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0 102,000,000 102,000,000 272,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70,000,000 102,000,000 102,000,000 272,000,000
三、股份总额 386,000,000 231,600,000 231,600,000 617,600,000
七、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386,000,000股增至617,600,000股,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03年度每股收益为0.32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92-2132319 传真:0592-2132319
3、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七楼。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