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个人股东股
利所得税由本公司代缴,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2、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1股(每10股公积金转增股本10股)
3、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6月23日。
4、除权除息日为2004年6月24日。
5、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4年6月25日。
6、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4年6月30日。
根据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4年5月28日,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4年6月23日收市时的公司总股本408,912,3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782,465.8元。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元,个人股东股利所得税由本公司代缴,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方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应转增股本数额为408,912,329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235,638,000股,社会公众股173,274,329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817,824,658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471,276,000股,社会公众股346,548,658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2004年6月2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4年6月25日;
4、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3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持有非流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于2004年6月24日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322元/股。
八、咨询办法
联系人:钱文康
联系电话:021—63325070
传 真:021—63325079
联系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
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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