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四川省证监局的督促下,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涉诉的以下案件未及时予以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1日受理了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八宝街支行诉公司、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将于2004年6月25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7日受理了中国工商银行咸阳分行诉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和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将于2004年7月5日上午在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三、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2日受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自贡市分行诉公司、四川自贡科迪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本案将于2004年7月6日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8日受理了中信实业银行威海分行诉威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本案将于2004年7月12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五、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涉诉金额为129,090.17万元,占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