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3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200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的酬金。
6、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年度境外境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7、关于收购鞍钢集团公司厚板厂、线材厂水站土地及资产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