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600332)布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 09: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续聘任期届满的国内核数师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国际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3年度派发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0.06元(A股含税)。
三、通过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6日签订的《购销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H股股东的股利以港币支付,公司H股每股应得末期股利为港币0.056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