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股份(000976)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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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06: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4年6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公司签订<锦纶切片委托加工合同>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6月9日,本公司与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称“开涤集团”)在广东省开平市签署《锦纶切片委托加工合同》(以下称“本合同”)。开涤集团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1.15%股份,本公司董事罗伟先生现兼任开涤集团总经理职务,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一致赞成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1、委托方:春晖股份公司;企业性质:股份公司(上市);住所:广东省开平市三埠区港口路;注册资本:人民币421,146,000元;法定代表人:方伟洪;经营范围:加工、产销涤纶长丝、锦纶长丝、高粘切片、瓶级切片及化纤产品。 2、受委托方:开涤集团;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住所:广东省开平市沙冈美华路1号;注册资金:人民币256,630,000.00元;法定代表人:罗伟;经营范围:主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外经贸部[1999]外经贸改审函字第602号文经营)。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目前,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锦纶切片全部向开涤集团采购。根据双方于2004年6月9日签订的《锦纶切片委托加工合同》,本公司向开涤集团提供生产锦纶切片的原材料已内酰胺、二氧化钛及电、燃油等辅料;开涤集团对本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后将产品交付本公司。本公司向开涤集团支付加工费用。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来料加工项目 本公司向开涤集团提供原材料已内酰胺、二氧化钛,以及生产过程中所必需的其他辅料如电、燃油等,开涤集团对本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后将产品锦纶切片交付本公司。 2、加工费及付款方式 A、加工费: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同意锦纶切片的加工费均为300元/吨。 B、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现金转帐,由本公司按月向开涤集团结清。 3、合同期限 从2004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9日。 4、合同金额 估计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在360万元左右。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每年向开涤集团采购生产用原材料锦纶切片所形成的关联交易约为1.8亿元,现委托开涤集团进行来料加工,所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只在360万元左右,从而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还减少了大量的关联交易,进一步解决了上市公司整个产业链的完整性问题,降低公司在经营上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关联交易的顺利实施,将使春晖股份能够对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进行控制,对于春晖股份的长远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锦纶切片委托加工合同》; 3、《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