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实业(600393)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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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06: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6月9日上午10:30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八名,董事杨树源先生因身体原因请假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杨树葵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函[2004]180号)《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关注函》,本公司按《关注函》中所提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中的会计处理恰当,符合相关会计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向工商银行西华路支行续贷2,000万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西华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期限为壹年,年利率以当期银行基准利率为准上下浮动10%,并用公司自有物业作为借款抵押物。 三、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向工商银行西华路支行续贷1,000万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西华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为壹年,年利率以当期银行基准利率为准上下浮动10%,并用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自有物业作为借款抵押物。 四、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向三元里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2,000万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向三元里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期限为贰年,年利率为5.841%,并用公司自有物业位于寺右新马路111号30楼写字楼作为借款抵押物。 五、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要约收购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要约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委托其为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审议通过议案六《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杨树源先生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六月九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