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200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06: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64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6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3日 一、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4年4 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上。 二、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2472045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 币0.8元(含税),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3,544,633.6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6月1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8元 5、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 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64元/股;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及 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8元/股。 三、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6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2004年6月17日(星期四) 3、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3日(星期三) 4、利润分配的对象:截止2004年6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 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 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 公司即将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 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五、其它事项 1、联系人:谢小赣 2、咨询电话:0791-8161878 3、传真:0791-8162001 4、地址:南昌市高新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 5、邮编:33002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2003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