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变更工商注册名称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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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02:1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四节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变更工商注册名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不变(详情分别见2003年9月17日和2004年5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04年6月9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程序重新核发了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将工商注册名称由原来的“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登记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