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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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6: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为0.024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5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1日 本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4月21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将有关分配方案实施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 1、按2003年年度末总股本408,133,01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243,990.30元。 2、对于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24元;对于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二、分红派息的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5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1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4年6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持有非流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联系 电话:010-64181166 传真:010-64182080 联系人:郑凯、徐朋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 A座写字楼8层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