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三年度股东年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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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6: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兹公告,本公司于2004年6月9日上午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如期举行2003年度股东年会。 本次股东年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10日,根据截止200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的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283,84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年会会议有效。实际出席本公司股东年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0,007,4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8.98%。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年会的五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股东以书面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并予以通过。决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决议案赞成反对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20,007,4000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20,007,4000 (3)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20,007,4000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20,007,4000 (5)聘任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120,007,4000 务所和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 行为本公司2004年度审计师,并授权 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本公司审计师-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获聘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一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年会,并由该所汤建新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年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年会会议记录; 2、股东年会表决票;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九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