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第4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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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8:4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申通地铁(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ΟΟ四年六月七日(星期一)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一列地铁运营车辆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04?006)。
董事会声明,上述决议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如回避表决,则表决董事人数将不足半数而使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为此关联董事和非关联董事分别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同时关联董事承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代表公司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凌同水处理混凝剂厂整体转让”的议案。 上海凌同水处理混凝剂厂原股东为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后经重组更名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凌翼实业公司,三方投资比例各为三分之一,注册资本为150万元。 2003年6月,经投资股东决议,上海凌同水处理混凝剂厂终止经营,并于2003年7月24日在《文汇报》上进行了歇业公告。 为上海凌同水处理混凝剂厂整体股权转让的需要,以2004年4月15日为整体转让基准日,委托上海上会资产评估公司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经评估,净资产评估值为655,316.62元。该评估结果获得了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沪评审(2004)305号文的确认。 现正委托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就上海凌同水处理混凝剂厂产权协议转让事宜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及相关业务,交易金额为60万元。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四年六月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