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亿委托理财触雷暴露缺陷 专家称尽快完善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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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7: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前期报道:
近段时期,因委托理财“触礁”的上市公司频频现身。据不完全统计,从5月20日以来,发布委托理财风险提示性公告的上市公司就达到11家,而且涉及金额巨大,总计超过11亿,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涉险的委托理财资金就达到1个亿。由此引发的上市公司与券商之间的法律诉讼也是一起又一起。 据上市公司公告显示,自5月下旬以来,由于委托闽发证券进行国债托管等委托理财业务而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的上市公司达到6家,分别是庆丰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洪都航空(资讯 行情 论坛)、片仔癀(资讯 行情 论坛)、青山纸业(资讯 行情 论坛)、福建南纸(资讯 行情 论坛)、茉织华(资讯 行情 论坛),其涉险资金少则1000万元,多则达到1.5个亿。而德隆系旗下德恒证券、恒信证券等金融机构更是拖累了一批上市公司,其中合金投资(资讯 行情 论坛)1.44亿、上工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3000万、天山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3.05亿、湘火炬(资讯 行情 论坛)1亿、渝开发(资讯 行情 论坛)4000万、茉织华5000万的委托理财风险纷纷曝光。 由于一家券商往往会与多家上市公司发生委托理财业务,因此券商资金链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殃及多家上市公司,甚至影响到整个市场的正常运行,其连锁风险往往一发不可收拾。 由此看来,如何规范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财,控制委托理财风险,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目前的案例来看,造成委托理财出现问题的关键在于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这既体现在上市公司利用种种打“擦边球”的机会在信息披露上的不及时和不充分,同时也体现在个别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委托理财行为中存在“猫腻”。这就使得问题一旦暴露的话,所产生的风险往往已相当巨大,难以控制。 以目前的情况看,前一种情况比较严重。这主要表现为,不少上市公司根据现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信息披露范围等内容,采用将巨额资金分拆投资的方式进行委托理财,由此不但可以规避接受股东大会审核的程序,有的还可以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达到进行暗箱操作的目的。比如某家公司授予董事会单项对外投资权限是5000万元,该公司将原本打算进行2亿元的委托理财分拆成四次进行,而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不足净资产的10%,可以不进行信息披露。如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额度不足该家公司净资产的10%,那么,公司就达到不提交股东会、不公告的目的。 对此现象,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这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的不完善有一定关系。在国外的公司中,监督并制约董事会投资权限主要依靠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普遍未能发挥,往往导致董事会对外投资基本上处于无约束的状态,造成投资的随意性和低效率,容易将上市公司拖入高风险的境地。因此,不妨考虑设定累计投资比例的标准来制约董事会的投资行为。即在给予董事会进行单笔投资一定比例的权限的同时,设定一个累计投资比例,当董事会对外投资总和超过了这一累计投资比例后,董事会对外单笔投资的权限将被大幅降低或取消。这将使得如果设定累计投资标准,在累计投资达到规定比例时,能够削弱董事会的投资权限,并可以警示股东,及时检查董事会的投资行为,有利于及时挽回损失。此外,建议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将此类事件的责任具体到个人,即上市公司高管应承担一定的决策风险。或许这可以让高管层在作决定时慎之又慎。 另一方面,有关专家则认为,虽然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从表面上看,其风险只存在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而事实上远不止如此。委托人的资金多数为上市募集和特定机构的委托管理资金,这些资金或者关系到特定群体的特定利益,或是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业绩。委托理财中的违规操作一旦出现风险,将可能直接影响股市的安全和特定群体的利益,最终转嫁到投资人的利益和股市的稳定。有鉴于此,建议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逢委托理财事项必披露,这样可以杜绝一些公司频打“擦边球”,加强约束,降低风险系数。(上海证券报记者 王璐 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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