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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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1:4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乙方)与江西水泥(资讯 行情 论坛)厂(甲方)于一九九七年签署了《资产重组协议》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中第三条“许可使用的期限”规定:“甲方许可乙方使用许可商标的期限自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日前,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注册商标转让证明》,将“万年青”商标转让由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八日 备查文件: 1、《注册商标转让证明》;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