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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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1:43 证券时报 | |||||||||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8日上午在公司本部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629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倪进凯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29157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2915700股赞成, 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291570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2915700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经四川省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君和审(2004)第2072号”审计报告,公司200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601.18万元,净利润为1087.9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326.90万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6997.69万元。因此,公司2003年度无利润可分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2915700股赞成,0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29157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嘉铭律师事务所的韩前进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