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证监会主席刘鸿儒称中小企业可海外借壳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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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 09:0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申林英) 日前,首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在接见蒂姆.沃特为首的美国投融资代表团时指出,通过反向收购使中国企业去海外借壳上市,可以低成本地快速进入美国资本市场,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之一,也可以为企业打开在国际资本市场继续融资的大门。 据沃特集团总裁蒂姆.沃特介绍,优质的中国企业可以利用反向收购的方式达到去美
蒂姆.沃特表示,根据企业自身规模和质量的不同,反向收购的成本大概在60至70万美元,(另加3%-12%的股权稀释费用),其中买壳的成本在20万美元至40万美元,法律程序费用10万美元左右,审计费用10万至30万美元,比企业采用IPO方式直接到海外上市成本要低得多。而反向收购的操作过程历时需要6个月至9个月,这也是目前中国企业排队上市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所无法比拟的快捷,并且无发行不成功的风险。同时,进行反向收购的企业只要求具有200万以上的税后利润及其行业增长率(一般传统行业增长率为20%,非传统行业增长率为30%)。与非上市公司相比,其具有两个主要的融资优势,一是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二是在较高定价的融资上具有潜力,蒂姆.沃特介绍说,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在过去的一年里共融资7.5亿美元。 据记者了解,蒂姆.沃特此行短短10天就签订3个企业谋求去海外借壳上市的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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