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第4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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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 08: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恒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6月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
一、以9票赞成通过《关于投资开发桂林市上海路供电局小区的提案》; 基于中恒集团桂林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成功运作桂林恒祥花园的基础上,集团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桂林市上海路供电局小区旧房改造工程的开发。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500平方米,新建面积约为55000平方米,前期投入约3300万元,总投资额约1.4亿元。项目建设期计划为一年半时间。项目投资主要通过自筹、项目销售回收款及向银行贷款等其他方式解决。该项目完成后,预计销售利润率达21%。 该项目由中恒集团与桂林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65:35的股份比例进行合作开发。 二、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三、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细则》。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八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