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票恢复上市工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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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 08: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4月23日披露的2003年年度报告显示,本公司已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2004年4月29日,本公司公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关于对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4]47号)。根
本公司已于2004年4月23日披露了200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报告显示2004年第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16万元,实现净利润323万元,平均每股收益0.03元。从本公司4、5月份的情况看,生产经营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实施和推进各项扭亏为盈措施。如果本公司2004年上半年仍不能实现盈利,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有关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 投资者咨询电话为:028-86600798,0536-8363802 特此公告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