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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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 07: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获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因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借款担保纠纷一案被司法冻结公司国家股股权4006.9233万股,其中:385
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国家股股权26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0%,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为止,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家股股权共有12556.9233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0.44%,占宝硕集团持有公司国家股股权26030万股的48.24%。 特此公告 2004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