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红利分配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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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 06: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资讯 行情 论坛)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扣除所得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扣除所得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0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7日 一、通过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经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90,075,722.98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163,081.35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4,581,540.66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331,100.97元,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624,950.98元。经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年末总股本251,825,0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365,002.40元,剩余113,259,948.5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本次不转增股本。 2、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6元,每10股1.60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国家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每10股2.00元。 三、红利派发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0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1日 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7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0日)下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监会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红利发放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其持有股份数按比例直接发放。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