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机构着手调查券商百万元投资定向理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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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 06: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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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来无一家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获批 近期个别券商推出以100万元为投资起点的定向理财新品的有关情况,已引起业界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记者了解到,一些辖区监管机构已经要求那些违规开展定向理财业务的券商尽快报送相关材料,说明情况。一位监管人士表示,不排除采取停止发行并将已收资金全部退还投资者的措施。 6月3日,有媒体报道说,近期多家券商推出了以100万元为投资起点的定向理财新品。报道一出,业界哗然。业内人士纷纷指出,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定向、集合或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而事实上,由于相关的实施细则一直没有出台,主管部门从2月1日以来,还没有批准任何一家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那些抢着推出各种定向理财产品的所谓业务创新,都应当被划入违规行为之列。 据分析,管理层之所以迟迟没有出台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应当是有自己的考虑。目前,券商国债欠库风波仍未完全平息,券商经营风险凸现的情况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此时,如果未经慎重考虑,就推出包括定向理财、集合理财在内的证券公司客户理财业务,不排除少数券商铤而走险,置自己品牌、声誉于不顾,用客户资金来为公司自营股票托盘,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为此,业内人士指出,券商理财是无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加上管理层对券商客户理财的管理还未完全到位,因此,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中,应该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特别要防范少数券商可能出现的道德缺失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一些辖区监管机构已经要求那些开展定向理财业务的券商尽快提交材料,说明相关情况。一位监管人士表示,去年初部分券商未经许可擅自开展集合理财业务,结果被监管机构责令立即停止募集,并将已募集运作的资金悉数退还投资者。此次如果发现的问题较为严重,不排除采取与上次一样的停止发行并将资金全部退还投资者的措施。上海证券报记者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