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600620)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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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6: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在本公司昨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有股东提出,近段时间一些媒体报道 了上海市南汇区芦潮港列入上海市临港新城整体规划范围、上海市临港新城将 为上海市洋山深水港项目提供功能配套的有关报导。公司在上海市芦潮港镇外
滩涂21丘拥有1100亩土地,咨询公司持有的该土地的出路问题。与此同时公司 也不断接到投资者来人来电咨询,询问相关问题。现就有关事项本公司公示如 下: 本公司曾于2000年8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上海 芦潮港镇外滩涂21丘土地联合开发权(包括土地使用权、符合项目整体规划的 开发权等)的议案,投资的目的是为了突破公司传统产业的框架结构,直接参与 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详情见天 宸股份200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告[临2000- 017])。经过努力,本公司在该年内分两次完成了芦潮港镇外21丘 B2-9, B1-6- 2, C3-11, B1-7, B1-15滩涂地块的促淤涂垦工作,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及对工 程竣工验收,于2000年12月26日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了房地产权 证,编号为[沪房地南汇字(2000)第500856号]和[沪房地南汇字(2000)第500859 号]。总土地面积733,335平方米(约1100亩)。 近期本公司收到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沪房地资用(2004)67号文] 〈〈关于收回南汇区芦潮港21丘土地使用权的通知〉〉,通知提到:为实施上海临 港新城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同意,上海临港新城管委会批准,南汇区芦潮港21丘 拟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道路用地等建设。通知并指出:土地使用权收 回后,将另行批准上海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前期开发工作,并落实具体补 偿事宜。现本公司正积极与国土资源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临港 新城土地储备中心协商有关上述土地使用权合法收回并予以合理、合法补偿等 事宜。 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对本公司的资产、经营及利润指标都将产生重大影 响。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公告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