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600236)特别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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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桂冠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或因公司分立合并引起公司股份变化等情况,转股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其公式为: 送股或转增股本: P I= P0/(1+ 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 I=( P0+ A k)/(1+ k) 派息: P I= P0- D 其中: P0为初始转股价, n为送股率, 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为每股派息,PI为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P I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2004年6月10日向股东实施2003年度每股派发0.3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桂冠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也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12.88元调整为每股12.58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