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调整市值配售事项 将可同时配售沪深新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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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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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周一开始,投资者手中的股票市值可同时参与沪深证交所在同一天发行的新股配售。 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出《关于调整沪市市值配售相关事项的通知》等两个通知。通知称,在新股市值配售可申购数量发送日,上证所将只发送市值计算日帐户所持市值对应的股数(每1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折算1千股),简称市值股数,不再发送可申购数量。会员营业部在接收到市值股数数据后,应依据不同新股的申购代码和申购上限,将市值股数转化为各新股的可申购数量,并向投资者公布。 据悉,上海证交所此次对市值配售有关申购事项作出调整,主要是基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可能在同一天分别发行新股的情况,希望借此来提高系统处理效率。不过,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调整为未来上证所推出新股打包发行预留了空间。 通知还显示,上证所对新股申购的每笔申购数量不作前端申购上限限制,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新股发行系统将自动剔除,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帐户作重复申购时,每笔申购数量最大可为99999000股,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此外,为解决目前发行申购过程中误申报无法修正的现象,上证所还将试用冲正申报的办法,营业部可在申购日15:00前修正发行申购中的误申报。 上海证券报记者 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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