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000601)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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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2:5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3年度配股的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78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的核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本次配股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39,038.05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可配售11,711.4158万股。经征询:国有股股东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放弃本次配股权,并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企[2003]213号文和粤财企[2004]71号文批复同意;代表6,445.5876万股的法人股股东已来函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代表8,334.3996万股的法人股股东未来函确认,其可配售2,500.3198万股,本公司将保留其配股权至配股缴款截止日,逾期视为放弃本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获配5,149.2672万股。因此,本次配股实际可配数量为7,649.5870万股。 本次配股价格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流通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3%,即6.57元/股。详见《配股说明书》。 三、声明 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于2004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在做出认购配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监会[2004]78号文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