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000033)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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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2:5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广州市公安局向广东证券发出冻结通知书,要求将本公司存于广东证券的人民币玖佰叁拾伍万陆仟贰佰肆拾壹元玖角柒分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为2004年3月22日至2004年9月22日。
本公司在此声明,该笔资金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亦未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上述资金被冻结的原因尚未明确,本公司正积极向广州市公安局协商了解该事项的具体情况,以求尽快将被冻结资金解除冻结。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