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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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2:5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6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到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四届监事会一致选举郑建榕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6月3日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会议于2004年6月3日在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提名,拟聘任黄总河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本人对黄总河同志的考核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以及同他进行了交流。本人认为:吴景贤董事长的提名是慎重的,黄总河同志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同时也具有担任各自要聘任岗位所应具有的素质,本人完全同意上述聘任。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爱国 罗志明 200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