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600088)同意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2:56 证券时报 | |||||||||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6月2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公司9名董事表决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批准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终止经营的议案》。 上海中视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无锡中视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汇达)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元,由我公司、中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三年来,中视汇达面对变幻莫测的证券市场,积极主动,采取种种措施努力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然而,由于资本市场整体形势日趋严峻,中视汇达的经营业绩不甚理想,截止2003年12月31日,我公司共获得对中视汇达的累计投资收益为583.45万元,其中包括中视汇达2001年度分配的股利95万元。 当前,金融市场风云变幻,在获得开展相关投资业务授权之前,中视汇达尚不能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故中视汇达9000多万元货币资金自2004年初起全部闲置。另一方面,由于央行定向紧缩银根政策的出台,我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面临巨大压力。目前我公司从投资中视汇达获得的当年收益远不能弥补用同等资金量开展影视业务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有鉴于此,在对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视汇达经营现状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我公司从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决定调整战略,适度收缩公司整体业务战线,致力于发展公司的主业以提高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健康运营。经本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视汇达终止经营,待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徐海根、谭晓雨、赵燕士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要求相关的清算工作要认真执行合法、合规和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妥善处理有关的债权、债务,维护公司的权益。 我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亦于同日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该议案作为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规范意见》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该项监事会提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项议案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股权登记日不变(详见2004年5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