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岁宝(600864)第一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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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8: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已自动全部履行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6日做出裁定,裁定如下:“解除对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价值8660万元的国有法人股的冻结。”本次解除了由公司申请冻结的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32313433股,解除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3.65%。
另,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该院作出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南岗支行于2004年5月24日向该院提交解除冻结申请书。2004年5月27日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如下:解除被执行人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5273893股权的冻结。解除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3.86%。 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稿)》,原告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中,该院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冻结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37587326股,冻结期限从2004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0日止。本次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7.52%。 目前,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45351789股份已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