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000503)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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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6月2日与韩国 N H N集团及其它关联方签署关于合作的相关正式协议,同时韩国 NHN集团将在韩国即时进行披露,但由于相关文件传送等原因公司无法在6月3日即时进行公告。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将于2004年6月3日停牌一天。公司预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