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宝热电(600864)第一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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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已自动全部履行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黑商初字第57号还款义务(见公司2004年6月1日公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6日做出裁定(2002)黑商初字第57-3号,裁定如下:“解除对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价值8660万元的国有法人股的冻结。”本次解除了由本公司申请冻结的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2313433股,解除股份占我公司总股份的23.65
另,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3)哈执字第386-1号、(2003)哈执字第387-1号、(2003)哈执字第388-1号。本院作出的(2002)哈经初字第504号、502号、50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南岗支行于2004年5月24日向本院提交解除冻结申请书。2004年5月27日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如下: 解除被执行人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5273893股权的冻结。解除股份占我公司总股份的3.86%。 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稿)》(2004)黑商初字第13号“原告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中,我院(2004)黑商初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九十四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事项:冻结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托管代码600864)37587326股,冻结期限从2004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0日止。”本次冻结股份占我公司总股份的27.52%。 目前,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持有我公司的45351789股份已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冻结。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 OO四年六月二日上海证券报Цā?其H??:据统计,截至2004年4月30日,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2563亿份,基金资产净值达到2678亿元,基金持有股票市值相当于A股流通市值的11%。在这样的背景下,任何基金投资方面的规则变动都将对相关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事实上,在今年2月初管理部门曾经发文,允许政策性金融债计入国家债券投资比例。由于当时政策性金融债在收益率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基金纷纷进行换仓,债券市场也因此出现了大幅波动。而如果此次国债投资约束取消,关系到相关基金资产规模的20%,涉及资金达400亿左右。从理论上来讲,对于股票市场而言,这将意味着有400亿元的新增资金,当然,对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来说,则意味着可能失去同等规模的资金。 基金第一季度投资组合显示,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基金平均国债现金比例为25%,表明基金投资国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投资国债约束的需要。而一旦相关规定正式取消,理论上的推断很可能成为现实操作。 二、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对于基金自身而言,由于原先所有的基金都必须将至少20%的资产投资于国债,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基金的同质化现象,也对基金的品种创新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此外,国债市场在去年9月份和今年4月份两次出现大幅度下挫,而基金由于受到投资比例的限制,根本无法规避相关风险,只能被动受损,这明显与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趋势不符。 如果国债投资比例限制取消,基金在运作中可以更为主动,从而更好地应对市场波动。特别是对那些股票投资能力较为出色,而债券运作能力稍逊一筹的基金来说,国债投资约束的取消无疑是一实质性利好。 2003年基金年度报告显示,不同基金之间债券投资能力相差很大。同样是偏股型基金,有的基金债券投资是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也有基金的债券投资收入是负数。债券帐面盈利方面,104只公布年报的基金中,有11只基金的债券帐面盈利超过了2%,与此同时,也有3只基金的债券帐面盈利在-3%以下。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部分新发不久的基金由于在契约中已经写明,一旦相关政策出台,投资比例的变动将不需通过持有人大会直接生效。而对于大部分基金而言,投资比例的变动需要经持有人大会修改基金契约,因此具体的实施还需要一定时间。 本版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上海证券报 北京证券 姚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