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600808)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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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9: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红利人民币0.21元。 二、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师。 三、通过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四、通过授权董事会于适当时机配发或发行新股(H股)的建议。 公司向股东派发H股股利以港币支付,H股股东每股应得股利为港币0.1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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