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联股份(600010)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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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钢联公司第一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共持有钢联公司国有法人股887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2%,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钢联公司国有法人股1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包钢专业支行作为贷款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