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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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3:11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4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7日 股权除息日:2004年6月8日 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5日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04年4月20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公告的股本数量532400000股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数量532400018股存在18股的差异,经核实,形成该差异的原因是历史上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送、配股尾数的方式与公司计算方式不同所致。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法定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数量532400018股为准,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3年度末总股本5324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05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派现金2662000.09元。分配后的剩余利润8277340.79元转入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7日 2、股权除息日:2004年6月8日 3、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5日 4、每股分红金额:0.005元(含税)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将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获得现金红利0.004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获得现金红利0.005元。 6、分配年度:2003年度 7、分配范围:截止2004年6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领取办法: (1)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法人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本公司将扣税后的社会公众股股东红利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三、咨询机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1号 电话:0451-82281860 82281430 传真:0451-82281253 四、备查文件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