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拟放宽资本账户管理 QDII等方案初步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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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06: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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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报道: 外汇局副局长马德伦称,已初步制订了包括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等有关实施方案 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马德伦近日表示,我国目前正在研究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对资本账户的管理。 允许移民合法财产和非居民境内继承遗产的转移。马德伦说,移民对外财产转移和非居民继承境内遗产是资本项目管理的两项基本内容。目前除允许移民可将其境内资产产生的收益购汇汇出或携带出境外,其他资本转移项目交易是严格限制的。为适应对外交往不断扩大需要,满足个人财产对外资产转移合理需求,外汇局将在真实性基础上逐步放宽限制。 积极研究推动资本市场开放的措施。马德伦说,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已推出的情况下,为促进资本双向流动,实现动态平衡,从去年起,外汇局重点加强了对有关境内资金投资境外资本市场问题的研究,并从不同领域、不同资金来源入手研究,起草了一系列研究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制订了有关实施方案,包括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等。 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为便利外资跨国公司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盘活境内留存的外汇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外汇局正在研究对外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跨境运作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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