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60000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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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06: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31日上午在上海市美琪大戏院召开,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2,064,510,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33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一、公司董事变更暨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1、程锡元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同意:205699477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6360 % 反对:94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0000 % 弃权:751500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3640 % 2、孙铮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205699027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6358 % 反对:94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0000 % 弃权:751950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3642 % 二、公司再融资方式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改为增发新股的议案 同意:20470589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1547 % 反对:9947297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18 %弃权:750450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3635 % 三、公司符合增发新股条件的议案 同意:20470589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1548 % 反对:2447297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1185 % 弃权:1500450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267 % 四、公司增发不超过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 同意:2039558934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15 % 反对:994729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18 % 弃权:1500450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 0.7267 % 2、每股面值 同意:20395589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15 %反对:99472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18 % 弃权:150045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267 % 3、发行数量 同意:20395589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15 % 反对:99472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18 % 弃权:150045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267 % 4、发行对象 同意:20395589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15 % 反对:99472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18 % 弃权:150045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267 % 5、发行地区 同意:20395589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15 % 反对:99472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18 % 弃权:150045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 0.7267 % 6、发行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同意:20305529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3552 % 反对:99472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18 % 弃权:240105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1630 %7、发行方式 同意:20395583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15 % 反对:24418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1182 % 弃权:225105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903 %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同意:20395589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15 % 反对:99472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18 % 弃权:150045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 0.7267 % 9、本次增发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20395720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21 % 反对:99341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11 % 弃权:150045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 0.7267 %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增发新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20395589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15 % 反对:99272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08 % 弃权:150245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277 % 六、关于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同意:203956432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8.7918 % 反对:9919697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4804 % 弃权:150267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 0.7278 % 七、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同意:2049106654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2540 % 反对:379172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0183 % 弃权:150249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 0.7277 %八、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同意:1914115154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2.7153 % 反对:13538167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6.5575 % 弃权:15013900股 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272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寿如林、汪丰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国证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