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宝热电(600864)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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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06: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拖欠我公司蒸汽费、管损及滞纳金形成了巨额欠款。对于这些欠款,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提供了担保。为此,我公司于2002年12月依法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请求财产保全。
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黑商初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自动全部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还款义务。为此,本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由本公司冻结的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2313433股,解除股份占我公司总股份的23.65%。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国证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