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构建基金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树立公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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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30日 16: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 张旭东) 证券投资基金法即将于6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29日在京表示,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证券投资基金法,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管,努力构建一套公开透明、运作高效、保障有力的基金监管体系。 尚福林是29日在“实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际研讨会”上讲这番话的。他表示,证监会将以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为契机,做好各方面工作,完善监管,充分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
谈到建立基金监管体系时,尚福林表示,证监会将督促基金管理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防止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监管,确保基金合规运作;完善和加强销售监管,防范和严惩挪用客户资产、误导投资人和恶性竞争等行为;完善基金信息披露监管,保证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加强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尚福林表示,证监会将为基金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进一步改善机构投资者运作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基金和其他渠道,积极扩大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补充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入市比例,进一步提高基金整体规模和在资本市场中的比重。此外,还将严格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大基金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