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获准海外投资 外管局保监会联手定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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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 08:22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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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管局副局长马德伦透露保险资金获准海外投资外管局正和保监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本报北京电(记者 于 扬)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马德伦昨日透露,为了让国内保险资金通过海外投资进一步增值,国务院已原则批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市场,外管局正和保监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马德伦表示,国家外管局近期正在研究和准备出台以下几项资本项目的管理政策:一是允许移民财产的合法转移;二是对跨国公司的外汇资金跨境管理;三是加强境内资本投资境外市场的研究,以促进资本的双向流动,目前已从不同领域、不同资金来源进行研究并起草了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有关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QDII制度的实施,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的海外投资。 他说,前一段时期,考虑到外资流入的状况,对QFII制度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最近又在开始批准新机构的加入。他指出,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资本账户管制的效率会越来越低。现在虽然还在限制QDII,但在香港一样有许多国内资金在流动,一些地下钱庄也成为人民币流出的通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开对外汇资本交易的限制,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并根据改革开放的进程,适时加大政策调整的力度。 但马德伦也表示,中国资本项目改革有关政策的出台还必须和经济发展水平、宏观调控能力和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它取决于金融体系整体的健康状况,同时也需要其他改革的配套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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