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首现IPO 新股发行制始向注册制转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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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 14:0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日前汉唐证券在其投行项目———江西洪城水业的招股说明书上悬挂起保荐机构的旗帜,表明我国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已经扬帆起航了。 该公司投行部负责人徐克非表示,作为保荐制度全面实施的首家亮相券商,汉唐证券在招股书上注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做法,是与监管机构沟通后的决定,这一格式本身并不一定会成为今后保荐发行上市的标准格式,因为有关保荐人信息披露尚未有确切的
徐克非表示,在江西洪城水业这一项目中,公司已有两人开始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作为项目负责人,这两人一直在做这个项目,并且很顺利地通过了保荐人资格考试。这一项目在去年年底过会后,一直在排队等待发行中。 由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已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汉唐证券早已将保荐制的内容和要求融于具体工作中,投行人员已经开始按照有关办法执业。具体到这次亮相的公司,在该公司正式发行上市结束后,汉唐证券的尽职推介工作将告一段落,作为保荐人的持续督导工作继而开始,按照规定将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