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600198)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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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 06: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315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225,067,290股,占公司总股本438,986,400股的51.27%。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天银律师事务所颜克兵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大唐电信科技股份公司将转让所持有的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31.71%的股权给大唐电信(控股)有限公司(Da t a n g T e l e c o m( H o l d i n g s) L i m i ted),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200万元。同时,还将转让所持有的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5%的股权给华平中国投资第一有限公司( W PCh i n a I n v e s t m e n t1 L i m i ted),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0万元。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17,435,4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6.61%;0股反对;7,631,81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3.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大唐电信(控股)有限公司向华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大唐电信(控股)有限公司将向华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八家投资机构分两次定向发行57939万人民币(折合7000万美元)的可转换债券。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21,582,5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45%;0股反对;3,484,77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55%。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颜克兵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