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电力(600292)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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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 06: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鹤电力公司”)与中国电
上述协议的签订有利于白鹤电力公司1、2号机组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04年4月28日白鹤电力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签署的《白鹤电力公司1、2号机组生产准备委托合同》及《白鹤电力公司1号机组生产运行维护委托合同》的约定,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1、2号机组生产准备工作和1号机组生产运行维护工作委托给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其中《白鹤电力公司1、2号机组生产准备委托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023万元,《白鹤电力公司1号机组生产运行维护委托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109万元。 由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专业分公司,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白鹤电力公司是本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3.5条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白鹤电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还需提交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专业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负责人:刘立新。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白鹤电力公司1、2号机组生产准备委托合同》金额:人民币2023万元,《白鹤电力公司1号机组生产运行维护委托合同》金额:人民币2109万元。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04年4月28日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签署了《白鹤电力公司1、2号机组生产准备委托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023万元,其中:1号机组1416万元,2号机组607万元,按生产准备工作进度情况分月支付,合同有效期;2003年7月15日-2005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白鹤电力公司将1、2号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前的生产准备工作委托给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合同定价依据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批复的项目概算,并将费用总额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 2004年4月28日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签署了《白鹤电力公司1号机组生产运行维护委托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09万元,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2004年6月1日-2005年6月1日。协议约定:白鹤电力公司将1号机组的生产运行维护工作委托给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具体内容包括:1号机组的安全、经济、文明运行,机组日常维护、维修等。合同定价依据为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及调查的电力系统内平均职工收入水平等。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白鹤电力公司1、2号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的新型管理模式需要,是公允的、合理的,切实可行的。 七、备查文件 1、白鹤电力公司董事会决议 2、白鹤电力公司股东会决议3、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合同书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