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鸿基(000040)撤消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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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 05:00 证券时报 | |||||||||
公司因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03年4月17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鸿基”,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随后,根据《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03年5月12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鸿基”,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已于2004年4月24日公告,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03年度,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净利润为18,163,08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70,710,878元),已经消除退市风险。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批准,将于2004年5月1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鸿基”变更为“ST鸿基”,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