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钾肥(000792)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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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 05:0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9日在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湖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临时增加《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97,359,590.30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571,895.71元,按5%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5,785,947.87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4,948,910.0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016,788.02元。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511,70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00元(含税),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02,340,0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为8,729,624.72元。 (六)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04年5月18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本公司于2004年3月24日召开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长山、安平绥、郑永安、戴大荣、方勤升、徐世森、唐德新;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德敏、张全明、任萱、王天恒,上述候选人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于2004年3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1、选举非独立董事,按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计算,对候选非独立董事逐人表决,选举郑长山、安平绥、郑永安、戴大荣、方勤升、徐世森、唐德新为公司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票均为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0票反对,0票弃权,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独立董事,按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计算,对候选独立董事逐人表决,选举董德敏、张全明、任萱、王天恒为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票均为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0票反对,0票弃权,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董事郑长山、安平绥、郑永安、戴大荣、方勤升、徐世森、唐德新、董德敏、张全明、任萱、王天恒组成,董事会成员简历见200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第39版。本届董事会任期自2004年4月29日至2007年4月29日。 (七)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2004年5月8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本公司于2004年3月24日召开二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邓瀛、叶小玲、徐能海、曹先军、庞晓琳、王永晏、李春仓做为公司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审议通过了张军监事辞去公司监事的议案;上述候选人的简历已于2004年3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第39版。 1、审议通过了张军监事辞去公司监事的议案;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计算,对候选监事逐人表决,选举邓瀛、叶小玲、徐能海、曹先军、庞晓琳、王永晏、李春仓为公司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经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由何世钎先生出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同上)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邓瀛、叶小玲、徐能海、曹先军、庞晓琳、王永晏、李春仓及职工代表监事何世钎组成。本届监事会任期自2004年4月29日至2007年4月29日。 (八)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青海竟帆律师事务所王四林、李金泉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正本; 2、与会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董 事 会 200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