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000786)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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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 05:0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4月29日上午召开,在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进行表决,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龙牌” 商标所有权的议案(详见关于受让商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有关联的四名董事崔丽君女士、卢金山先生、张乃岭先生、光照宇女士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五名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收购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及资产置换的议案(详见关于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有关联的四名董事崔丽君女士、卢金山先生、张乃岭先生、光照宇女士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五名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在苏州投资建设年产180万平方米自装饰外墙保温板技改项目的议案(详见对外投资公告); 经九名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四、关于定于2004年5月31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经九名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4年4月29日 |